案件類型:民事索償案例
申請人:孫先生
職業:文職主任
收入:$30,000/月
意外發生時年齡:45歲
傷勢:頸部受傷
休養期:約6個月
案件事實:
孫先生行經樓梯期間,因樓梯地面濕滑而失足跌倒。事發位置沒有設置警告標識,導致孫先生未能及時察覺地面濕滑。
意外後孫先生頸部受傷,需要接受治療及休養約6個月,期間工作受到影響。
入稟程序及結果:
案件就樓梯濕滑、現場警示措施及傷勢影響等因素進行跟進及評估。
經法律程序及協商後,最終與場地責任方成功達成和解,孫先生獲得約$30萬賠償。
用戶評價:
當時完全冇諗過一個濕滑嘅樓梯會令自己休養半年,幸好有快易賠幫手跟進事故資料同索償程序,最後成功爭取合理賠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