散工工傷案2

案件類型:工傷索償案例
申請人:胡先生
職位:木工
收入:$24,625/月
意外發生時年齡:58歲
傷勢:左手食指、中指、無名指及尾指被鋸斷
病假:177日

案件事實:
申請人於住宅地盤工作期間,操作安裝於工作檯上的圓鋸機時發生意外,導致左手四隻手指被鋸斷。

申請人其後獲批177日病假,並因傷勢造成永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。

入稟程序及結果:
申請人以散工形式從事木工工作,日薪約$1,500。法庭考慮其過往工作情況及收入資料後,接納意外前平均月收入約為$24,625,並裁定僱主須承擔法律責任。

經法律程序及協商後,最終成功爭取約$65萬工傷賠償。

用戶評價:
受傷後最擔心就係以後做唔返木工,亦擔心自己係散工會影響索償。幸好有快易賠團隊協助整理收入及醫療資料,最終成功爭取合理賠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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